浙江部分通過一致性評價仿制藥優先掛網采購(二)
各醫療機構、配送企業、相關生產企業:
按照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部署,經企業主動申報,梳理公示等程序,并報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現將經公示無異議,符合優先掛網采購的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仿制藥產品予以公布(詳見附件),即日起納入我省掛網采購目錄,供醫療機構采購使用。
相關生產企業應及時與配送企業確立好新納入交易產品的配送關系,同時將配送關系資料遞交至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其中,原為我省在線交易的產品將設定過渡期3個月,屆時,將不再保留原在線交易(中標、備案采購等)方式。請各單位做好目錄切換等銜接工作。
特此通知。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