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暫停未通過一致性評價藥品網上交易資格(第三批)
各醫療衛生機構,各生產商、配送商: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意見》(國辦發〔2016〕8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改革完善仿制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18〕87號)的要求,同品種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生產企業達到3家以上的,不再選用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據此,擬于2019年6月10日起暫停以下未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藥品在廣西網上交易資格(詳見附件)。
請各醫療衛生機構抓緊與通過一致性評價品種的企業議價,做好涉及暫停網上交易資格品種臨床用藥預判及采購銜接。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采購處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