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甘肅省第一批藥品集中帶量聯動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甘肅礦區醫療保障局,各省級醫療機構、駐甘部隊醫療機構,相關企業:
根據《甘肅省第一批藥品集中帶量聯動采購工作實施方案》(甘醫保發〔2023〕59號)和《關于公布甘肅省第一批藥品集中帶量聯動采購中選結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現就做好我省第一批藥品集中帶量聯動采購(以下簡稱“帶量聯動”)中選結果執行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機構范圍和執行時間
(一)機構范圍。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軍隊醫療機構和填報了年度預采購量的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
(二)藥品范圍。帶量聯動中選的43個品種,供應清單詳見附件。
(三)執行時間。2023年10月25日起全省執行中選結果。
二、約定采購量和采購周期
(一)約定采購量。按照相關要求完成報量工作的醫療機構,約定采購量為其上報量;未按要求完成報量工作的醫療機構,約定采購量根據其歷史采購量予以核定。具體約定采購量在采購協議中予以明確。
(二)采購周期。本批帶量聯動中選藥品采購周期自2023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采購周期內采購協議每年一簽,續簽采購協議時,約定采購量原則上不少于上年度約定采購量。采購周期內,中選企業對醫療機構約定采購量以及超過約定采購量部分均應按照中選價格及時足量供應。
三、重點任務及要求
(一)配送關系維護。中選企業通過甘肅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系統”)自主選擇配送企業,經雙方同意后完成配送關系維護。當配送企業在采購周期內不能履約配送時,中選企業應及時解除配送關系并確保有其他配送企業可以配送,配送關系空缺后未及時處置的視同失信行為。2023年10月15日前,中選企業要確保全省所有配送區域分別維護至少1家配送企業,逾期未完成的,按照《甘肅省藥品集中采購誠信管理辦法》記“警告”1次;10月25日前未完成的,記“不良記錄”1次,涉及區域采購協議予以撤廢,約定采購量相應核減。
(二)采購協議簽訂。采購協議由醫療機構、中選企業、配送企業三方通過系統簽訂。中選企業完成配送關系維護后,醫療機構方可簽訂協議,其他兩方在醫療機構簽訂完成后簽訂。原則上醫療機構應于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所有協議簽訂,中選企業應督促配送企業于2023年10月25日前共同完成所有協議簽訂。醫療機構簽訂完協議20日后其他兩方任意一方未簽訂協議的,中選企業和未簽訂協議的配送企業分別記“警告”1次,相關協議予以撤廢,約定采購量相應核減。
(三)基金預付和按期回款。醫保基金預付政策按照原有規定執行,相關統籌區應在11月30日前完成醫保基金預付。采購協議期滿后,醫療機構按原渠道返還已預付醫保基金。醫療機構是藥款結算第一責任人,藥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鼓勵醫保經辦機構與藥品流通企業直接結算貨款。
(四)科學采購和優先使用。醫療機構應科學制定采購計劃,確保季度采購量達到序時進度,并按期完成約定采購量。鼓勵醫療機構提高采購集中度,便于配送企業做好保障供應。醫療機構有采購需求的集采品種要保障中選藥品及時進院,無論有無采購協議,無論是否完成約定采購量,都應該優先采購使用中選藥品,非中選高價藥品采購制劑量不得高于同品種同質量層次藥品總采購量的30%。
(五)質量安全和供應保障。中選企業是中選藥品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要督促配送企業做好日常備貨,及時響應采購訂單,保質、及時、足量供應中選藥品。當中選藥品出現質量、供應等問題時,中選企業應及時向各級醫保部門和省級藥品采購機構報備并采取應對措施。中選企業在采購周期內累計3次不良記錄或警告、不良記錄次數之和大于等于10次時,取消其中選資格,并按照我省《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實施意見》進行信用評級。
四、監管內容及要求
(一)加強中選藥品供應保障監管。各級醫保部門要密切監測中選藥品的供應保障情況,加強對配送企業的日常監管,對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采購協議、選擇性響應醫療機構采購訂單、累計三個季度公布配送率低于85%的配送企業,經核實后可向省醫保局申請取消該配送企業本區域相關產品采購周期內的配送資格。
(二)完善中選藥品使用考核方式。醫療機構約定采購量完成情況按照采購訂單量進行考核,確因中選產品出現供應問題采購非中選產品的,醫療機構應當向所屬醫保部門及時書面反饋上報,相應的非中選產品采購量不納入執行考核。對新納入國家和我省省級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或因公共衛生事件等因素導致臨床需求發生重大變化等情形的藥品,若中選藥品采購量未達到約定采購量,按照中選藥品不低于同通用名藥品采購量70%的比例考核。
(三)做好集采結果執行情況監管。各級醫保部門應將醫療機構(含無采購協議醫療機構)執行集采結果情況納入定點協議管理年度考核指標,作為醫保總額指標制定的重要依據。在開展“每月監測、季度通報、年度考核”工作時,重點做好約定采購量完成進度、藥款按期結算情況、優先使用中選藥品情況的監管工作。
甘肅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