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關于公示部分藥品降價的通知
各醫療機構、各藥品企業:
公示期為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7日。公示期間,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須由有利益關系的潛在供應商實名提出,按質疑函件規范模板線上提交(模板見系統內質疑投訴模塊)。不滿足質疑函件規范形式要件、證明材料無相關佐證資料等情況不予受理。線上質疑相關操作程序詳見系統內幫助文檔。
公示期截止后,中心將對無異議的藥品價格信息進行調整。
聯系電話:028-86917838 028-85151912
附件:產品列表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