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第二、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 川藏)接續品種基礎信息
各相關企業:
根據《第二、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川藏)接續采購的公告(一)》(川藥招〔2022〕227號)的要求,對各相關企業提交的產品基礎信息進行了梳理和匯總,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藥品范圍
符合《關于開展第二、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川藏)接續品種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川藥招〔2023〕72號)申報產品資格的相關產品。
二、公示時間
2023年4月14日—4月18日
三、質疑方式
各企業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以本次公示的信息為基礎,對相關信息提出異議,并將證明材料(蓋企業鮮章)提交至窗口。公示期截止后,將不再受理異議。
四、工作要求
(一)請相關企業高度重視產品基礎信息公示工作,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異議的,視同確認產品基礎信息。相關企業必須真實、準確反饋產品基礎信息,若存在信息瞞報、謊報、漏報、錯報等行為,將被視為失信行為,納入企業信用評價記錄。
五、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8-85151912、028-86917838
質疑資料遞交地點:成都市青羊區鼓樓南街101號豐德成達中心7層
附件:產品基礎信息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