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關于新冠治療用藥綠色通道掛網藥品動態調整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根據《關于做好新冠治療用藥綠色通道直接掛網的工作提示》要求,新冠治療用藥綠色通道掛網藥品過渡期設置為3個月。過渡期結束后,符合本市掛網議價規則的藥品納入常態化藥品掛網范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撤網。
按照本市現行藥品掛網議價規則,綠色通道掛網藥品分以下情況進行調整:1.通過一致性評價藥品企業超過(含)三家的國家集采同品種,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予以關閉。2.符合本市申報規則要求的通過一致性評價藥品、自費藥品等予以保留,保留藥品按現行“品種分類掛網,價格議定成交”政策與醫療機構重新議價后采購。3.價格高于本市現行掛網政策確定的申報限價的(如承諾同品種最低價藥品等)需進行價格調整。
藥品生產企業可登錄“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查詢下載公告或致電咨詢相關藥品動態調整規則及價格要求。涉及價格調整的藥品請于3月24日前提交《價格確認函》進行價格確認,不確認申報限價或逾期未反饋的,將不予保留采購資格。
以上藥品動態調整結果生效日期為4月1日。
特此通知。
聯系方式:021-31773271、31773261、31773244
遞交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局門路622號一樓社會服務科
附件:1、新冠治療用藥綠色通道掛網藥品匯總表
2、價格確認函(由企業填寫后反饋)
3、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