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公布并執行2023年1月企業自主取消藥品掛網結果
各市醫療保障局,省屬各醫療機構,駐遼部隊醫療機構,各相關藥品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關于進一步完善藥品集中掛網采購工作的通知》(遼藥采領辦〔2021〕32號,以下簡稱《通知》),藥品掛網滿2年后,在不影響臨床使用(具有可替代的藥品)的前提下,生產企業可自主申請取消掛網。根據企業申請,現將2023年1月企業自主申請取消掛網的產品予以公布(詳見附件),自2023年2月3日零時起取消掛網。
按照《通知》要求,自主取消掛網的藥品,自取消掛網之日起2年內不得參加遼寧省組織的藥品集中采購活動,被列入國家、省短缺藥品清單(臨床必需易短缺藥品重點監測清單)和國家、省際(級)、市級集中帶量采購清單的藥品除外。
遼寧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