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44個品種集采,開始續標 大企業依然有優勢
臨近年末,各地集采接續項目接踵而來。
11月22日,長三角聯盟藥品集采文件下發,該聯盟包含滬浙皖三地,集采的對象是44個國家集采采購期即將屆滿的藥品。
此次接續的采購周期至2025年年底,大約3年的采購期限,企業不可不重視。
時間安排為:12月13日上午9點接受申報材料,下午1點開標。開標大會采用網絡直播方式,現場不設置企業觀看席位。
長三角聯盟接續總體框架還是與上次相同,采用綜合評分的方式,最高分擬中選。其中,在價格入圍階段的計算中,采用了次低價(而非最低價)的1.8倍機制。
此外,此次接續也引入了國采第七批“一供一備”制,即同一個聯盟地區,同一個品種一家企業為中選企業,另外引入一家擬中選但原國采沒選擇當地供應的企業、綜合得分排第二的企業為備供,如企業放棄供應,按綜合得分排序遞補確定備供企業。
備供企業采用掛網方式,可按照其申報價格直接在備供地區掛網供應,若備供企業為原國采中選藥品的,則可按其申報價格與原國采中選價格取低值掛網供應。當主供企業無法滿足供應省份市場需求時,備供企業可按照有關程序獲得主供企業身份。具體啟用程序和條件由聯盟各地區省級醫保部門負責。
總體評估,此次接續項目的中選價格,在原國采中選結果的基礎上有上下波動的可能,但波動幅度不大。
關鍵指標在綜合評分表里(附件4),綜合評價指標分為藥品和企業兩個維度。
其中藥品維度中,按實際計算得分公式中,可以看出報低價不一定中選,但報高價則有落選的可能性,較好的維持了一定的價格平衡。
原研和參比制劑、過評、新3/4類注冊上市的藥品(視同通過)的可以得到四分之一的分值(25分),這個設定其實是進行了質量層次賦分,區別了未過評品種,但這個是報名的前提條件,不知道這個賦分有何意義?
此外,在產品產量(9分)、10省市價格信息(1-3分)、醫療機構交易覆蓋率(0-8分),其實是對原有市場份額較大的企業“加分”,光腳的企業是拿不到這10-20分的。
擬中選規則
入圍藥品確定準則:注意以下1.8倍的表述是在次低價而非最低價的基礎上
(1)報價≤符合同品種次低價的 1.8 倍。
(2)報價≤同品種國家集采中選平均價。
申報同品種的不同企業,如企業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則涉及企業僅“單位可比價”最低且居于入圍企業非末位的獲得入圍資格。
擬中選藥品確定準則:綜合得分最高的藥品獲得該地區擬中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