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做好第五批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藥品首年合同期滿 供應工作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有關醫療機構、醫藥企業:
第五批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首年合同即將到期, 對協議期滿的藥品,我省將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做好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工作的通知》(醫保辦發〔2021〕44號)等文件精神開展接續工作,相關品種將與國家組織第二、四批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的藥品一并組織實施。 對續簽協議的藥品,我省將按照第五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文件(采購文件編號:GY-YD2021-2)等相關文件要求啟動第二年合同簽訂工作(具體工作將另行通知)。在協議期滿至接續采購結果落地實施前或首年合同期滿至第二年合同簽訂、生效前的過渡期內,中選企業對協議期滿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藥品有采購需求的醫療機構,仍以現行價格繼續供貨,保障臨床用藥需求。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