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在線交易產品全國最低價聯動結果和2019年度醫保支付標準有關事項
各醫療機構、藥品配送企業、相關投標人:
根據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執行浙江省在線交易產品全國最低價格聯動結果的通知》(浙藥采辦發〔2019〕4號)等文件精神,現將我省在線交易產品執行全國最低價聯動結果和2019年度醫保支付標準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時間
自2019年5月1日起執行。
二、采購平臺信息調整
(一)浙江省藥械采購平臺藥品采購目錄中“聯動(采購)價格、最高(醫保)支付標準”將作相應調整。涉及價格調整的產品,醫療機構需重新勾選;已保存未提交的訂單,需重新建立采購訂單。
(二)采購配送中,實際成交價格不得高于聯動(采購)價格,原則上不高于最高(醫保)支付標準。
三、其他
聯系方式:藥品采購科,0571-86401737;信息技術科,0571-86401953
附件:在線交易產品聯動(采購)價格和最高(醫保)支付標準(請登錄浙江省藥械采購平臺下載)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