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藥集采新規!湖南采購金額不得超上年同期85%!
湖北19省中成藥集采中選結果出爐后,聯盟各省開始持續落地中。
湖南要求暢通入院渠道,集采目錄內所有藥品(包括中選藥品和非中選掛網藥品)采購金額不得超過上年度同期的85%。這一管控方式預示著該品種領域量價齊跌。
同產品組非中選藥品日均治療費用低于同產品組中選藥品最低日均治療費用的,經申請可納入中選目錄。非中選品種實行限價掛網。
8月30日,湖南省醫保局發布《關于做好中成藥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執行工作的通知》,明確中成藥聯盟集采中選結果于2022年10月20日在全省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執行。同時,所有同產品組藥品停止在原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采購。采購周期原則上為2年。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明確約定采購量以外的用量,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要,可采購價格適宜的未中選藥品,中成藥集采目錄內所有藥品(包括中選藥品和非中選掛網藥品)采購金額不得超過上年度同期的85%。
這一管控方式前所未見,預示著該品種領域量價齊跌,想要獲取所謂的“增量”,也只能在有限、甚至逐漸縮水的“蛋糕”中進行存量博弈:你多拿大一些,就意味著別人少拿一些,整體盤子在縮水的同時,競爭也更加激烈。
在此限額下,預計各醫療機構在品種的選擇上應該會向中選品種傾斜,特別是那些低價中選的品種以保證用藥金額不超標。
《通知》要求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藥品進院渠道,通過醫保招采系統進行采購交易,不得網外采購和非規定渠道采購藥品;不得進行網外議價和任何形式的價格折扣等變相藥品價格加成行為。
對于非中選品種,《通知》明確同產品組非中選藥品日均治療費用低于同產品組中選藥品最低日均治療費用的,經申請可納入中選目錄。
非中選藥品按照同產品組降幅最大的中選藥品價格與我省現行最高掛網價格的高值設定整組最高掛網限價,實行限價掛網。
已掛網的非中選藥品,聯動全國最低價有效掛網價、最低有效交易價且不高于最高掛網限價納入“中成藥監測目錄”;
未掛網的非中選藥品,生產企業可按照《關于規范藥品掛網采購工作的通知》(湘醫保發〔2021〕2號)規定,聯動全國最低價有效掛網價、最低有效交易價且不高于最高掛網限價納入“中成藥監測目錄”。已試行醫保支付標準的藥品按調整后的醫保支付標準進行結算。
貨款結算方面,試行貨款直接結算,由醫保基金直接結算中選藥品貨款,具體的醫保基金直接結算管理辦法會同相關部門另行制定。在試行醫保基金直接結算之前,醫藥貨款暫由醫療機構與相關醫藥企業線下結算,原則上中選產品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
配送方面,明確中選企業自主選定配送能力強、信譽良好的企業配送中選藥品,原則上每個市級統籌區不少于3家,配送范圍需覆蓋統籌區所有參加帶量采購的醫療機構,并按照購銷協議建立生產企業應急儲備、庫存和產能報告制度。
監管方面,對工作進度嚴重滯后、采購數量、采購金額明顯異常的醫療機構,將視情況分別采取約談、函詢、暫緩拒付醫保結算資金、相應扣減年度醫保預留金等措施予以懲戒。
對執行中不能保障質量和數量等行為,采取賠償、懲戒、退出、備選和應急保障措施,確保患者使用安全。對不能良好履約的醫藥企業記錄在案,實質性納入企業供應能力和履約情況評價,按照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裁量基準,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相應處理。各時間節點如下:
2022年9月20日前,建立起覆蓋全省的配送關系。
2022年9月30日,醫療機構確定協議約定采購量。
2022年10月20日前,原則上完成三方帶量購銷協議簽訂工作,對因配送關系未及時維護或企業未及時響應等原因造成協議嚴重逾期未簽訂的,購銷協議予以撤廢,約定采購量做相應扣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