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山東省接續采購(202112)頭孢呋辛酯(頭孢呋辛)口服常釋劑型替補中選藥品執行事宜
各相關單位:
根據省醫保局《關于執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山東省接續采購(202112)頭孢呋辛酯(頭孢呋辛)口服常釋劑型替補供應結果的通知》(見附件)相關要求,中選供應藥品已掛網,現就執行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配送關系
1.配送關系建立時間
2022年7月14日-19日。
2.中選企業選擇和確定配送企業
中選企業選擇在山東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
注冊的具備配送能力的藥品配送企業,并確定配送關系。
3.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采購目錄
(1)根據本單位臨床用藥需求,通過省平臺建立本單位采購目錄,選擇配送企業。
(2)同一藥品只能選定一家配送企業。
(3)配送企業一經選定后,應建立相對穩定的配送關系。
4.已建立配送關系的無需重復建立。
二、購銷協議簽訂
1.簽訂時間
2022年7月14日至20日。
2.簽訂主體
各市醫聯體牽頭單位和中選藥品的申報企業。
3.簽訂方式
醫療機構或申報企業任何一方可發起生成并簽訂購銷協議,申報企業或醫療機構查詢并簽訂購銷協議。
4.操作方式
(1)發起生成并簽訂購銷協議
操作路徑:“省平臺”-“交易結算(藥品交易)”-“合同信息(帶量采購合同簽訂)”-“簽訂合同”-輸入“醫療機構或生產企業名稱”或“國家帶量采購協議期滿頭孢呋辛酯口服常釋劑型替補”-“查詢”-“選擇”后填寫購銷協議相關信息并保存提交-簽章并提交簽章。
(2)查詢并簽訂購銷協議
操作路徑:“省平臺”-“交易結算(藥品交易)”-“合同信息(帶量采購合同簽訂)”- 查詢待簽訂合同 -“簽訂合同”-填寫購銷協議相關信息并保存提交-簽章并提交簽章。
三、執行中選結果
2022年7月15日省平臺調整中選供應藥品信息及價格,供醫療機構采購備貨。
2022年7月20日開始,全省各相關醫療機構落地執行頭孢呋辛酯(頭孢呋辛)口服常釋劑型替補供應結果。采購周期按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山東省接續采購(202112)相關規定同步執行。
四、特別提醒
1.掛網結果按照《關于執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山東省接續采購(202112)頭孢呋辛酯(頭孢呋辛)口服常釋劑型替補供應結果的通知 》中選后供應品種清單進行調整。
附件:關于執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山東省接續采購(202112)頭孢呋辛酯(頭孢呋辛)口服常釋劑型替補供應結果的通知:預覽 下載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