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過一致性評價仿制藥和1類新藥掛網采購信息梳理結果的公示(三十)
根據《浙江省提升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功能推進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全覆蓋改革方案》(浙醫保發〔2020〕14號)精神,經企業申報、梳理等程序,現將企業申請掛網采購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仿制藥、1類新藥的產品信息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反映問題的方式:在公示期內,單位和個人均可以書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應署本人真實姓名,并注明聯系方式。
二、要求:反映問題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無中生有和誣告。
三、公示時間:從2022年5月13日至5月19日止。
四、聯系方式:0571-86401737;地址:杭州市拱墅區鳳起路100號(之俊大廈西側裙樓)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