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示變更部分臨床檢驗試劑相關信息
各臨床檢驗試劑相關企業:
根據《安徽省公立醫療機構臨床檢驗試劑網上集中交易實施方案》(皖衛藥〔2017〕55號)規定,由企業提交申請,經審核,現對部分臨床檢驗試劑企業和產品信息變更(見附件)進行公示。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遞交書面申投訴材料至安徽省藥采中心咨詢室;如無異議,公示期滿后予以變更。信息變更后,企業履行的責任和義務不變。
公示期:2022年5月7日至5月10日
2022年5月7日
附件一:3月產品信息變更.xlsx
附件二:3月企業信息變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