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過一致性評價仿制藥和1類新藥掛網采購(二十九)
各醫療機構、配送企業、相關生產企業:
經企業主動申報,梳理公示等程序,現將公示無異議,符合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仿制藥及1類新藥掛網采購產品予以公布(詳見附件)。2022年4月29日起納入我省掛網采購目錄,供醫療機構采購使用。其中未維護國家藥品代碼信息或基礎庫資質暫不合格的產品,待維護合格后予以掛網。
其中,原為我省在線交易的產品將設定過渡期3個月,至過渡期結束將不再保留原在線交易(中標、備案采購等)方式。請各單位做好目錄切換等銜接工作。
特此通知。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