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藥在三級醫院考核變了!有戲嗎?
基藥考核再次被提到三級公立醫院考核指標體系中來,那么,基藥未來能否真的在三級醫院全面配備、使用?這是值得業界考慮的一個問題。
近日,國家衛健委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國家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操作手冊(2022版)的通知》,共56個績效考核指標,總分560分。
其中,涉及基藥使用的有三個指標,分別是:
(18)門診患者基藥處方占比
(19)住院患者基藥使用率
(20)基藥采購品種數占比
這三個指標中,第(18)、(19)項之前就存在,而第(20)是在2020版的基礎上增加的。
事實上,在國家衛健委公布的針對2018年三級公立醫院考核情況通報中,上述(18)、(19)就有描述:
點評處方占處方總數的比例、病房(區)醫囑單(處方)點評率、基本藥物采購品種數和占比逐年提升,門診患者基本藥物處方占比達到52.25%(該指標是指有基本藥物的處方占總處方的比例),住院患者基本藥物使用率達到95.38%(該指標是指患者住院期間用藥中含有基本藥物的人數占總出院人數的比例)。
可以看出,2018年的考核數據中,無論是門診還是住院部,只要一張處方中含有1個以上的基藥品種,那么就可以納入指標統計范圍內。因此,盡管這兩個指標看上去完成不錯,尤其是住院基藥使用率,但其實不難做到。
這兩個考核指標繼續沿用至2022版考核中,但延伸出相應的兩個品種數量指標。


并且,此次2022版關于基藥新增指標:(20)基藥采購品種數占比,也是關于品種數量占比,,并且,指標延伸至金額占比,這些可都是"硬指標“,最能反映三級醫院對基藥的實際使用情況。而不是(18)、(19)項的“象征意義”大過實際意義。

2018版三級醫院指標考核下發時候,基藥使用的“1+X”、“9-8-6”的基藥配備要求模式尚未出臺(2019年才在短缺藥管理的文件中推出),那時(18)、(19)項也無品種數量考核的延伸指標,因此,對于三級醫院的考核情況,看上去完成的還不錯。
但是,如今2022版考核指標可是在“1+X”、“9-8-6”的基藥配備政策背景下出爐的,通知中也明確提到了這一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同時也是新版基藥目錄調整的一個“大年”,在2018版685基藥目錄的基礎上,配合“1+X”、“9-8-6”的新要求,基藥目錄可能會面臨擴容。
基藥在未來的重要性將大大超過以往,結合當前的各項政策,基藥有如下幾個不容忽視的優勢:
1)隨著基藥、集采、國談等政策的不斷完善,臨床用藥結構基本清晰,政策有意形成這樣的用藥導向,請注意順序:基藥、集采品種、國談品種、醫保品種、非醫保品種。基藥在所有品類中占據第一用藥順序的有利地位;
2)隨著“1+X”模式的提出、“9-8-6”的配備要求,各省市不斷出臺落地政策加以完善,再加上通過公立醫院考核的不斷趨嚴,不論是三級醫院還是基層醫療機構,基藥基藥的配備、使用指標在處方占比、數量占比、金額占比三大細化考核的嚴控之下,執行力將會大大提高;
3)通過6批7輪國采以及各省集采,集采被確立成為主導的采購方式,未來醫院遴選藥物更加制度化、流程化和批量化,零星的醫院準入很難操作。但擁有基藥屬性,還是占據了政策鼓勵的優勢,何況集采品種中超過一半是基藥,擁有無與倫比的進院優勢;
4)臨床用藥確立了基藥、集采、國談等政策鼓勵甚至特殊優待(比如集采國談品種可突破一品兩規的限定及醫保支付優待),相互之間同樣存在準入及使用的競爭,特別是在DRG/DIP支付模式下更是如此。此時,基藥可能不會產生超出預期的銷量,但能維持醫院的用藥數量上限(1500/1200/800)的名額,醫院不得不考慮用藥結構中基藥的數量配備問題;
5)不過,最后還得說兩件事:一是基藥的銷量別有太多預期;二是通過進入基藥目錄再進入醫保目錄的操作是不可取的,你算清楚了此中的時間成本、制度成本以及機會成本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