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下半年新增藥品配送企業審核結果
各相關單位:
一、公示時間
公示期3天,自2021年9月8日至9月10日。
二、質疑方式
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請相關企業于2021年9月10日16:00時前,由企業被授權人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授權人為系統內填報人員,其他人員不予受理),以及書面異議和其他證明材料,加蓋公章后遞交至我中心。公示期結束后,將不再受理申訴質疑。
三、受理地址
長春市南關區人民大街9999號,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7層725室。
四、咨詢電話
0431-81866935。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