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藥品集中采購第三批企業和部分掛網藥品審核結果
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關于開展吉林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的公告》和《吉林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文件(JLYPCG-2021-1)》的要求以及實際工作安排,現將吉林省藥品集中采購第三批企業和部分掛網藥品審核結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內容
1.第三批掛網企業審核結果
2.第三批掛網中成藥審核結果
3.第三批掛網化學藥涉及原研創新藥、參比制劑、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審核結果
二、公示日期
公示期5天,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3日
三、公示質疑
1.對企業信息和藥品信息審核不通過的,請相關企業在公示時間內按照審核不通過原因(具體原因詳見系統內提示)進行修正后重新提交即可(企業、產品審核不通過常見問題詳見附件)。
2.對其他公示內容有異議的,請相關企業于2021年8月3日16:00時前,由企業被授權人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授權人為系統內填報人員,其他人員不予受理),以及書面異議和其他證明材料,加蓋公章后遞交至我中心。公示期結束后,將不再受理申訴質疑。
四、其他要求
公示期結束后,我中心將組織上述藥品報價工作,請相關企業及時關注網站通知。企業填報藥品價格時應符合合理的差比關系且滿足以下要求:
1.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價格不高于原研和參比制劑的藥品價格;未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價格不高于原研藥、參比制劑和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價格。
2.同一藥品(通用名、劑型、規格相同)在同一省份,有多個包裝中標的,應分別折算成最小制劑價格(制劑價格=包裝價格/包裝數量),取最低的制劑價格作為該藥品在該省的中標制劑價格。
3.參加投標的藥品,如在當前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目錄中有同一企業、同通用名、同劑型、其他規格藥品中標的,以中標藥品規格差比后的最低價格再與企業上報的全國最低價格比較,取較低的價格作為限價。
4.其他報價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五、受理地址
長春市南關區人民大街9999號,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7層725室。
六、聯系方式
0431-81866935
附件:
1. 第三批掛網企業審核結果.xlsx
2.第三批掛網中成藥審核結果.xls
3.第三批掛網化學藥涉及原研創新藥、參比制劑、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審核結果.xlsx
4.企業、產品審核不通過常見問題.doc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