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山東省藥品集中采購價格聯動(2021年第三批)
各相關單位:
根據有關規定,現開展山東省藥品集中采購價格聯動(2021年第三批),通知如下。
一、聯動依據
根據《關于加強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的意見》(魯醫保發〔2019〕6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藥品和醫用耗材掛網采購有關工作的通知》(魯醫保發 〔2021〕31號)和《山東省藥品集中采購價格聯動實施方案》(魯公資交〔2019〕37號)。
二、聯動范圍
山東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在外省產生新的掛網或中標低價的藥品,對國家和我省已有明確規定可不需進行價格聯動的藥品(如國家談判、國家組織帶量采購、基礎輸液、短缺藥品等)除外。
三、聯動規則
(二)按照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發布化學藥品注冊分類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號)化學藥品新注冊分類批準的1、2類新藥和3、4類仿制藥(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產品不屬此類);新生物制品和生物類似藥(按照國家藥品監管部門的規定和解釋執行)。生產企業自主報價,且承諾申報價格不高于其他省份最低價,公示后納入掛網列表,供醫療機構自主選擇采購使用。其他省份產生新的掛網價低價,企業須在20個工作日內自主調整掛網價格。
(三)“備選藥品列表”內藥品價格聯動
1. “備選藥品列表”內外省已產生新低價格按照聯動規則第(一)款進行聯動。
2.“備選藥品列表”內無外省新低價格且符合第(二)款要求的產品、基礎輸液等不需價格聯動的產品(附件一表1),企業自主承諾全國最低價進行申報。
3.“備選藥品列表”內在“掛網藥品列表” 中有重復的(不包含包材)(附件一表2),請按照3月30日《關于對平臺部分重復掛網產品進行清理的通知》進行清理,如不同包材可按照差比價規則進行差比的,按差比價聯動申報。
4.“備選藥品列表”內已在“掛網藥品列表”有同企業同規格的多包裝掛網產品(附件一表3),按差比價聯動申報(差比價計算示例見附件二)。
四、申報路徑
(一)已掛網“掛網藥品列表”內藥品,如外省產生新的更低省級中標或掛網價格的,相關企業應在20個工作日內通過“山東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藥品基礎庫”-“供貨信息”-“藥品信息”-“降價”自主修改產品包裝價格,價格信息一經修改,即時生效。
(二)已掛網“備選藥品列表”內藥品,企業自主登錄“山東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藥品交易庫”-“價格聯動管理”-“上報聯動價格”自主申報最低中標或掛網產品包裝價格。
五、申報要求
(一)申報價格聯動時先閱知并簽署《信用承諾書》。
(二)部分質疑方“澄清不認可”產品外省回函情況表(附件三),企業須參照申報或質疑。已標識相關省份“價格不符合”的請勿申報,已標識相關省份“價格符合或無交易”的請勿重復質疑。
(三)山東省已掛網產品最小制劑單位價格已為全國最低價無需申報。
(四)經查實提交虛假價格信息的,省平臺將予以撤網,兩年內不得重新掛網,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申報時間
2021年7月28日-8月2日。
七、公示質疑
申報結束后,自動轉入公示階段,公示期3個工作日(2021年8月3日-8月5日)。
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登錄“山東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價格聯動公示”-對相應產品點擊“質疑”,提交證明材料。質疑內容反饋到被質疑企業后,被質疑企業須在3個工作日內澄清,否則,視同認可質疑。質疑企業須在被質疑企業澄清后3個工作日內對澄清內容做出認可與否的判斷,否則,視同認可澄清。
八、直接掛網
公示期結束,無異議產品直接掛網。
附件一:附件一: “備選藥品列表”產品明細表.xlsx
附件二:附件二:藥品差比價計算示例.xls
附件三:附件三:外省回函情況表.xlsx
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