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公布申報信息不符合要求情況(2021年第一批)
各相關單位:
為加強企業信用承諾內容申報相關信息監管,按《山東省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實施細則(試行)》(魯公資交綜字〔2021〕1號)、《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施行信用承諾制的工作方案(試行)》(魯公資交字〔2021〕4號)要求,對未按規定在平臺申報信息的企業已進行公示,并對相關質疑已進行處理,現對部分“產品屬性”信息申報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和產品予以公布。
附件:附件: “產品屬性”不符合申報要求明細表(1).xlsx
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