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增補報名審核結果(第四十六批)
各藥品生產企業:
根據《2015年度江西省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關于對“雙信封”公開招標藥品實行直接掛網采購的通知》《關于抗癌藥專項集中采購藥品實行直接掛網采購的通知》和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4號),為保障臨床藥品供應,經企業申請,現將增補報名審核結果、原抗癌藥專項集中采購目錄和原雙信封公開招標采購目錄內藥品的限價結果等信息予以公布。對于補充提交了醫藥企業價格和招標采購信用承諾書的醫藥企業及其產品,按照重新注冊掛網的流程,對相關企業和產品信息一并予以公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布范圍
(一)增補報名公布范圍
1.前期各批次掛網公示通知中,部分企業產品或價格等信息需要進一步核實,待研究之后另行公示公布。
2.本次公布的藥品包括原抗癌藥專項集中采購目錄內藥品、原雙信封公開招標采購目錄內藥品、直接掛網采購藥品。
3.原抗癌藥專項集中采購目錄和原雙信封公開招標目錄內藥品,根據企業網上填報的省級集中采購價格和我省現行采購價格計算限價;按照《江西省改革完善藥品醫用耗材陽光集中掛網采購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后期將對相關藥品統一制定紅黃綠價格指導線
4.掛網產品限價根據全國各省集中采購價格進行動態調整。對限價有異議的,須提供相關省份價格等印證材料。
(二)補充提交價格和招標采購信用承諾書的經營企業、生產企業及掛網產品。
二、企業報價
(一)2021年7月13日9∶00—17∶00(若時間有變則另行通知),相關企業登錄“藥品議價采購系統——藥品報價入口”,就相關產品進行報價。
(二)既往各批次增補報名但未報價的掛網采購藥品,可隨本批次同時報價,報價后納入掛網采購。
(三)報價單位為元,保留到小數點后4位。所報價格應考慮生產流通等各項成本,以及全國各省現行采購價格。報價過高的,醫療機構有權不與企業議價采購。
三、注意事項
如對公布內容有異議,請將加蓋單位公章的材料提交至江西省醫藥采購服務平臺“藥品議價采購系統-議價采購入口-業務辦理-申投訴處理”。
聯系方式:業務(藥品):0791-88130800
江西省醫藥價格和采購服務中心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