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督促醫藥企業提交《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
各相關醫藥企業: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加快落實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國保辦發〔2020〕59號)的通知要求,我中心于2021年1月4日要求平臺相關醫藥企業提交《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截至5月28日,仍有部分醫藥企業未按要求提交,具體名單詳見附件(數據統計截止日期為2021年5月28日)。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請有關單位高度重視信用工作,按照通知要求,于2021年5月31日前通過登錄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方網右側的系統登錄模塊,點擊“藥品系統登錄”,進入基礎數據庫“企業信息維護”模塊中的“信用承諾維護”子模塊上傳承諾書。承諾書模板詳見(附件一)
特此通知
2.未提交承諾書醫藥企業匯總表.xlsx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