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開展藥品第一批開放式競價的通知
各相關生產企業:
根據《浙江省藥械采購平臺在線交易藥品小單元競價暫行辦法》(浙醫保發〔2020〕26號),經省醫保局同意,現就第一批開放式競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藥品范圍
我省第一批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無中選企業的品種(詳見附件1)。
二、產品申報
(一)申報方式
本次申報方式為現場書面申報。企業法定代表授權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產品申報表(附件2,注意密封好并于封口處加蓋企業公章)、承諾書(附件4)和上年度“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于規定時間遞交至我中心。相關材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二)報價要求
1.申報價貨幣單位為人民幣(元),保留小數點后2位; 以最小零售包裝(如:瓶或支)為計價單位。報價為“0”, 則視同為放棄申報。
2.企業報價不得高于申報產品的全國最低價,若為浙江省藥械采購平臺在線交易的產品,企業報價還不得高于浙江省原在線交易價格,高于的將作為報價不符合要求處理。
3.同品種申報企業中,企業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企業,不得同時參與競價品種的申報,企業應自行選擇一家產品進行申報;若同時申報,則取企業報價低的1個產品。
(三)申報時間和地點
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9點開始接收申報材料。
1.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點。
2.地點:杭州市拱墅區東新路江南巷2號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四樓會議室。
(四)申報信息公開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點。
2.地點:杭州市拱墅區東新路江南巷2號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四樓會議室。
申報信息公開時邀請申報企業、有關部門參加,對申報信息公開的全過程進行監督。
三、競價規則
(一)競價分組
同競價品種分成兩組,一組為原研藥、參比制劑、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含視同通過)仿制藥,另一組為其他藥品。
原研藥、參比制劑參照《浙江省部分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采購文件》(ZJYPCG-2020-1)相關規則執行。
(二)入圍規則
1.按照企業申報價格從低到高依次入圍。每組競價報價符合要求企業數量≤2家的,價格低的1家企業入圍;3-4家的,價格低的前2家企業入圍;5-6家的,價格低的前3家企業入圍;7-8家的,價格低的前4家企業入圍;9家及以上的,價格低的前5家企業入圍。如遇價格相同,浙江省上年度產品入庫金額高的入圍;產品入庫金額相同的,企業規模大的入圍;仍無法確定的,通過專家評審方式確定。
2.有價格和質量投訴或異議等特殊情況的,通過組織專家甄別、評估或談判,決定是否掛網或暫停交易。
(三)產品掛網
申報結束后,我中心將按規則對申報產品及價格信息進行審查和梳理,公布競價結果,符合要求的納入平臺掛網;未入圍的原在線交易的產品(含未參與競價產品)不再掛網交易。
四、其他
(二)企業應嚴格按照誠實守信的原則,如實填報信息,并保證持續、穩定的供應。若發現產品提供信息不實,競價入圍后不能保證持續、穩定供應的,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尚未在我省藥品基礎庫的,請按照《浙江省藥品集中采購基礎數據庫資料申報辦理流程及具體要求》準備相應的資料,于5月17日前遞交至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以免耽誤產品申報,逾期將無法申報。企業應保證申報產品基礎庫資質合格。
聯系方式:0571-86401737;地址:杭州市拱墅區東新路江南巷2號。
附件:1.第一批開放式競價品種.pdf
2.競價產品申報表.doc
3.法定代表人授權書.doc
4.承諾書.doc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