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醫療機構、有關企業、有關零售藥店:
根據《云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有關工作的通知》,現將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二、醫療機構、生產企業、配送企業于5月17日起在云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以電子合同的方式簽定集中采購合同。
三、中選藥品可由中選生產企業直接配送或委托藥品經營企業配送。中選生產企業可自主選定不超過3家(含3家)藥品經營企業進行配送,請企業于5月17日起在云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建立配送關系。
四、針對近期新增掛網交易項目藥品與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云南中選結果對應供應品種清單內藥品掛網交易目錄有交叉的情況,對與掛網交易目錄對應的同廠同品規老中標藥品進行了調整更新,相關藥品將在目錄內藥品掛網交易后停止掛網交易資格,停止交易目錄詳見附件。
附件:停止交易目錄.xlsx
藥械采購科聯系電話:0871-65357873
技術支持聯系電話:0871-65379183
云南省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