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山東中選藥品申報工作
各相關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山東省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圍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9〕26號)要求,落實《關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圍工作中選藥品平臺采購的具體措施》,為保障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在我省按計劃落地實施,現就山東中選供應產品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產品范圍:山東中選供應清單產品未在平臺掛網的或其多包裝產品未在平臺掛網的。
二、申報方式及時間
屬于本次申報范圍內的未掛網藥品,按新增產品申報要求通過登錄“山東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yxpt)-“藥品基礎庫”-“供貨信息”-“藥品信息”-點擊“新增”-信用承諾后-“產品類別”-選擇“直接掛網藥品”,進行申報。
申報時間:2021年4月27日-4月29日。
三、公示時間及質疑
申報結束后,即對申報信息進行公示,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登錄“山東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藥品基礎庫”-“新產品掛網公示”-在相應產品點擊“辦理”,提交質疑材料。質疑內容反饋到被質疑企業后,被質疑企業須在3個工作日內澄清,否則,視同認可質疑。質疑企業須在被質疑企業澄清3個工作日內對澄清內容做出認可與否的判斷,否則,視同認可澄清。
公示時間:2021年4月30日-5月7日。
公示期結束,無異議產品直接掛網。
四、申報要求:
1.多包裝產品作為獨立產品申報,產品價格以中選供應產品價格為基數按差比價規則計算確定。
2.完善已掛網產品的基礎庫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劑型、規格、包裝、包材等),確保與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有效文件(如注冊批件、補充批件等)一致。
3.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山東中選供應品種清單產品的已掛網產品(參考附件,含多包裝產品),企業可自行確定繼續掛網或撤銷掛網,重復產品須申請撤網。若撤銷掛網,應在2021年4月29日前通過“山東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藥品交易庫”-“藥品信息”-“藥品撤網”模塊,勾選需撤網產品并點擊撤網按鈕,信用承諾后補充相關撤網說明及文件并提交撤網申請,類別選擇“國采中選多包裝產品撤網”。
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