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藥品申報結果
據吉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第四批國家組織和六省二區集中帶量采購藥品掛網工作的通知》(吉醫保函〔2021〕6號)和《關于開展吉林省“第四批”國家組織和“六省二區”集中帶量采購藥品掛網申報工作的通知》,現將吉林省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藥品申報結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內容
吉林省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藥品申報結果
二、公示時間
公示期5天,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
三、公示質疑
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請相關企業于2021年4月23日16:00時前,由企業被授權人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以及書面異議和其他證明材料,加蓋公章后遞交至我中心。公示期結束后,將不再受理申訴質疑。
四、受理地址
長春市南關區人民大街9999號,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7層725室。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