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19年第一次藥品交易過期生產批件和GMP證書更新工作
各有關單位:
按照《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九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相關暫行辦法的通知》(粵衛〔2016〕75號)的有關規定及省藥品集中采購制度改革專責工作小組會議精神,現將截止至2019年1月31日前生產批件和GMP證書過期的生效品種進行篩理供參考(詳見附件),并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生產企業登錄交易系統,結合附件品種認真查看和核對系統中所有生效產品生產批件和GMP證書的有效期。如有過期,請企業被授權人于2019年3月25日下午17:00時前將有效的新生產批件和GMP證書復印件(需帶GMP原件備核)遞交至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逾期遞交或未遞交的競價品種將不能參加2019年第一次競價交易報量和報價等交易工作,議價品種將不能參與議價交易工作。
二、請GMP證書被依法吊銷或收回的生產企業主動向省藥品交易中心進行申報(申報文件格式自定,需列明證書被吊銷或收回的原因、時間等相關信息),如GMP證書被依法吊銷或收回后仍參與我省藥品交易競價或議價活動的,將按《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列入廣東省藥品非誠信交易名單,取消該生產企業全部品規兩年內在我省的入市交易資格。
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