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2018-2019年度參與遼寧省增補掛網議價未成功藥品價格信息采集工作
相關投標企業:
根據《關于開展2018-2019年度參與遼寧省增補掛網議價未成功藥品動態調整的通知》(遼藥采領辦〔2021〕9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現組織開展遼寧2018-2019年度參與遼寧省增補掛網議價未成功藥品價格信息采集工作。
一、采集價格信息產品范圍
按照《通知》動態調整范圍,中心根據2018-2019年度藥品申報增補和議價情況,整理出符合本次動態調整要求的產品,詳見附件1。
根據《關于開展短缺藥品直接掛網和價格聯動工作的通知》(遼藥采領辦〔2021〕10號),屬于該通知附件1中的產品,無需參與本次價格信息采集,以《關于開展短缺藥品直接掛網和價格聯動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請掛網。
二、價格信息采集原則
嚴格按照《通知》規定的采集原則:
1.價格信息采集時段為截至本通知發布之日。
2.價格信息采集范圍為全國各省現行采購價(包括本企業同通用名、同劑型、同規格的所有包裝的價格)。
4.如果被當地藥品集中采購機構宣布廢止的價格信息不予采集(以當地藥品集中采購機構公告為準)。
三、價格信息采集要求
1.相關企業需按流水號填報價格信息,與填報產品同生產企業、同通用名、同劑型、同規格藥品的所有包裝規格(含本次增補掛網采購未申報的包裝規格)的價格信息均必須填報。各包裝規格的現行采購價填報后,系統會自動計算各包裝規格現行采購價經差比計算后的當前填報產品的價格,在同一省份存在多個包裝規格現行采購價的,其中最低的價格即作為當前填報產品在該省份的現行采購價。
2.請相關企業如實填報價格信息,價格信息將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并接受申訴、投訴。對由于價格信息瞞報被投訴舉報和惡意投訴舉報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價格信息采集方式
根據《通知》要求,由投標企業自主填報,具體填報方法參見《2020年度藥品增補掛網采購價格信息填報指南》(附件2)。
重要提醒:
1.根據《通知》,對于全國各省現行采購價信息采集達到5個及以上省份的申報產品,申報企業如果自愿承諾以全國最低價作為遼寧省掛網采購價,經公示無異議后直接掛網采購。系統中已設置相關功能,當填報的省份達到5個時,頁面會出現承諾勾選框,企業可自行選擇是否勾選,未勾選此項的產品,即使填報的省份達到5個也將進入議價流程。
2.填報系統設有提交功能,提交后將不能再次修改及添加任何信息,請核對無誤后再予以提交。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的產品,視同無各省現行采購價。
五、填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3月8日24:00時
附件:
2. 《2020年度藥品增補掛網采購價格信息填報指南》
遼寧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