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2020年度第一批增補掛網未成功藥品和第二批增補掛網藥品價格信息采集工作
相關投標企業:
根據《關于開展2020年度藥品增補掛網采購的通知》(遼藥采領辦〔2020〕56號)和《關于調整2020年度參與遼寧省增補掛網藥品價格采集時段的通知》(遼藥采領辦〔2021〕8號)的要求,現組織開展遼寧省2020年度第一批增補掛網未成功藥品和第二批增補掛網藥品價格信息采集工作。
一、采集價格信息產品范圍
1.2020年度第一批增補掛網未成功藥品(附件1)。
2.2020年度第二批增補掛網審核通過的藥品。以下產品除外:
(1)血液制品。根據《關于對醫療機構血液制品議價采購平臺實行開放式管理的通知》(遼藥采領辦〔2017〕27號),血液制品無需參與價格信息采集,審核通過的血液制品掛網后由醫療機構與投標企業自主議價采購。
(2)邀請招標和價格聯動的短缺藥品。根據《關于開展短缺藥品直接掛網和價格聯動工作的通知》(遼藥采領辦〔2021〕10號),屬于該通知附件1中的產品,無需參與本次價格信息采集,以《關于開展短缺藥品直接掛網和價格聯動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請掛網。
二、價格信息采集原則
1.按照《關于調整2020年度參與遼寧省增補掛網藥品價格采集時段的通知》,藥品價格信息采集時段調整為截至本通知發布之日。
2.價格信息采集范圍為全國各省現行采購價(包括本企業同通用名、同劑型、同規格的所有包裝的價格)。
3.現行采購價包括招標、談判等方式產生的正在執行的交易價格(不包括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價、不作為實際交易價格的醫保支付價、入市交易價、企業掛網自報價),無論是否有交易記錄均必須填報。
4.如果被當地藥品集中采購機構宣布廢止的價格信息不予采集(以當地藥品集中采購機構公告為準)。
三、價格信息采集要求
1.相關企業需按流水號填報價格信息,與填報產品同生產企業、同通用名、同劑型、同規格藥品的所有包裝規格(含本次增補掛網采購未申報的包裝規格)的價格信息均必須填報。各包裝規格的現行采購價填報后,系統會自動計算各包裝規格現行采購價經差比計算后的當前填報產品的價格,在同一省份存在多個包裝規格現行采購價的,其中最低的價格即作為當前填報產品在該省份的現行采購價。
2.請相關企業如實填報價格信息,價格信息將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并接受申訴、投訴。對由于價格信息瞞報被投訴舉報和惡意投訴舉報的,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四、價格信息采集方式
根據《關于開展2020年度藥品增補掛網采購的通知》要求,由投標企業自主填報,具體填報方法詳見《2020年度藥品增補掛網采購價格信息填報指南》(附件2)。
重要提醒:
1.根據《關于開展2020年度藥品增補掛網采購的通知》,對于全國各省現行采購價信息采集達到5個及以上省份的申報產品,申報企業如果自愿承諾以全國最低價作為遼寧省掛網采購價,經公示無異議后直接掛網采購。系統中已設置相關功能,當填報的省份達到5個時,頁面會出現承諾勾選框,企業可自行選擇是否勾選,未勾選此項的產品,即使填報的省份達到5個也將進入議價流程。
2.填報系統設有提交功能,提交后將不能再次修改及添加任何信息,請核對無誤后再予以提交。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的產品,視同無各省現行采購價。
五、填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3月8日24:00時
附件:
2.《2020年度藥品增補掛網采購價格信息填報指南》
遼寧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