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示2021年第一批新增藥品配送企業審核結果
各相關單位:
一、公示時間
公示期7天,自2021年1月7日至1月13日。
二、質疑方式
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由被授權人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和書面質疑(投訴)材料,加蓋公章后一并遞交至我中心。請質疑(投訴)企業務必提供詳實的證明材料,不得惡意投訴,否則按提供虛假材料處理。
三、受理地址
長春市南關區人民大街9999號,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7層725室。
四、咨詢電話
0431-81866909、81866937、81866938。
附件:2021年第一批新增藥品配送企業審核結果.xlsx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