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過一致性評價仿制藥和1類新藥掛網采購(十二)
日期:2020/11/19
各醫療機構、配送企業、相關生產企業:
按上級部署,經
企業主動申報,梳理公示等程序,現將經公示無異議,符合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仿制藥予以公布(詳見附件)。即日起納入我省掛網
采購目錄,供醫療機構采購使用。本次無符合通過1類新藥掛網采購產品。
相關生產企業應及時與配送企業確立好新納入交易產品的配送關系,同時將配送關系資料遞交至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其中,原為我省在線交易的產品將設定過渡期3個月,屆時,將不再保留原在線交易方式。請各單位做好目錄切換等銜接工作。
特此通知。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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