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申報信息
各相關單位:
現對山東省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企業申報的相關信息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登陸“山東省藥械集中采購交易平臺”,通過“分類采購”項下的“藥品采購”——“公示信息管理”——“公示信息查看”——“查看公示列表”中找到相應產品選擇“辦理”功能進行質疑,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應真實有效。如提交的質疑內容,與2020年10月27日《關于公示山東省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專家審核結果的通知》發布后,提交的質疑內容無新的實質變化,將不再受理。
被質疑企業收到質疑材料后,須在11月17日17:00時前通過平臺作出澄清并提交相關材料。
公示期: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17:00時。
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