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調整部分藥品集采屬性及價格的公告
依據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將2019年談判藥品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范圍的通知》(醫保發〔2019〕65號)及國家醫保局 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2019年國家醫保談判藥品落地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19〕73號)要求,依據藥品生產企業申請,現將部分“掛網采購藥品”統一調整為“國家醫保談判藥品”,并以該品現行全國最低價下調“企業自主降價限價”(詳見下表),請各醫療機構及時下調價格。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