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藥品集中采購部分在線產品價格投訴處理結果
各相關醫療衛生機構、配送企業、投標人:
我省藥品集中采購部分在線產品,因價格等原因被投訴。根據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有關規定,經排查等程序,擬做如下處理:
一、對未按要求填報全國最低價且不同意按規定降價的低價藥品等,暫停相關產品在線交易資格。具體產品見附件1。
二、對同意提前聯動2019年10月31日之后全國最低價的藥品,以及未按要求填報全國最低價且同意按規定降價的低價藥品等,下調相關產品在線交易價格。具體產品見附件2。
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0年7月31日至8月6日。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工作時間)遞交相關書面材料至省藥械采購中心。
材料提交:為減少人員聚集,不需要到現場提交材料,可持有效數字證書(CA)登錄浙江省藥械采購平臺藥品基礎庫系統,通過“網上材料申報”模塊上傳相關材料。具體操作見2020年2月1日公布的《關于浙江藥械采購平臺企業材料網上申報系統上線試運行的通知》。
聯系方式:監督管理科,0571-86409269。
附件:1.擬暫停在線交易資格產品目錄.pdf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