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藥品集中采購(第一批)低價藥中標產品掛網限價梳理結果
各醫療機構、配送企業、投標人: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低價藥在線交易產品參照價梳理調整工作的通知》(浙藥采辦發〔2019〕5號)文件精神,結合企業網上填報、申訴等情形,我中心對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15日網上填報的在線交易低價藥產品的掛網限價、全國最低價信息進行了梳理,現予以公布(具體詳見附件),相關產品的掛網限價即日起調整。
投標人需如實填報全國最低價信息,并協調配送企業做好低價藥產品的掛牌和供應工作,其最高銷售價格必須符合低價藥政策,如有不符,應及時遞交書面申請調整價格。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現違反低價藥政策、未如實申報全國最低價的,我中心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