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關于公示部分國談仿制藥掛網的通知
各相關藥品生產、經營企業:
按照《關于2019年國家談判藥品仿制藥掛網的通知》(冀醫保函〔2020〕7號)規定,現將符合掛網條件的仿制藥進行公示。如有異議,請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申(投)訴,材料應為有關部門的相關文件、批復、說明、官網截屏等。若材料出現無法辨識或偽造等情況,造成的后果由企業自行承擔。
在我省藥采平臺掛網仿制藥價格高于全國最低掛網/中標價的,一經查實,取消該藥品在我省掛網資格。企業在外省出現掛網/中標價低于我省掛網價的,應于30日內提出價格調整申請,否則從查實之日起暫停一年掛網資格。
公示時間:2020年4月8日至4月12日
受理時間:2020年4月8日至4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節假日除外)
電話:0311-87815881
郵箱:hbybcgzx@163.com
河北省醫用藥品器械集中采購中心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