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其他限價掛網品規(第一批)補充申報最低三省價格產品的復審結果及信息確認工作
各相關企業:
云南省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其他限價掛網品規(第一批)補充申報最低三省價格產品的復審工作已經完成,現將復審結果及掛網信息確認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復審結果
請企業點擊:《其他限價掛網品規(第一批)補充申報最低三省價格產品的復審結果》,查看結果。
二、掛網信息確認工作
資質審核通過且復審時未發現藥品信息不規范問題的產品(掛網信息確認產品清單詳見附件1),請相關投標企業于2019年9月6日16:00起至2019年9月16日下午15:00(截止時間),登陸,進行掛網信息確認工作。
(一)確認使用賬號及密碼
1.使用本企業“云南省藥物集中采購交易系統3.0版”交易賬號密碼登陸。
2.登陸賬號密碼遺失的企業,應在2019年9月12日下午17:00時前持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格式見附件2)、申請函(原件,格式自擬)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至昆明市高新區科發路269號交易大廈615室辦理。
(二)信息確認操作。有關企業應仔細、認真核對藥品信息(包括最小制劑單位、計價單位、包裝單位、包裝數量、通用名、劑型、規格、企業名稱、備注等)后,在系統中點擊“掛網數據確認”,完成確認工作。
三、價格梳理產品的有關工作
(一)根據《云南省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其他限價掛網品規(第一批)掛網信息確認的通知》中已按差比價補齊申報規格限價并確認后掛網交易的產品,與本次確認價取低者掛網(詳見附件3)。涉及的投標企業須在9月16日下午15:00時前(法定節假日除外),請授權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查驗)至云南省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614室遞交降價申請(格式自擬)。降價后符合掛網要求的產品視為完成信息確認。已掛網產品價低者,不再進行信息確認,交易系統無需調整。
(二)同廠不同規格與已掛網交易產品倒掛的(詳見附件3),倒掛產品應降價。涉及的投標企業須在9月16日下午15:00時前(法定節假日除外),請授權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查驗)至云南省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614室遞交降價申請(格式自擬)。降價后符合掛網要求的產品視為完成信息確認。
四、信息不規范產品有關工作
信息不規范的產品, 請派授權代表在2019年9月16日下午15:00時前(法定節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至昆明市高新區科發路269號交易大廈614室遞交信息修改申請資料。
1.復審中發現規格、包裝數量、最小制劑單位、包裝單位等信息不規范的產品(詳見附件4),未列入掛網信息確認產品清單,請企業遞交紙質資料申請修改,未申請修改的產品,將不能掛網交易。修改后符合掛網要求的產品視為完成信息確認。
2.企業在信息確認過程中發現最小制劑單位、計價單位、企業名稱等信息不規范或發生變更的,請先在信息確認系統中完成確認操作后,再遞交紙質資料申請規范,以免影響采購交易。請企業注意:最小制劑單位價格及掛網價格之間對應關系在申請說明中應明確表述,否則有關信息規范申請將不予受理。
3.申請資料應包括:
(一)紙質材料(原件,并加蓋鮮章),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2)、信息修改申請(格式自擬)、信息修改內容匯總表(格式見附件5)及相關必要的證明材料。
(二)修改內容Excel電子匯總表(附件5,無需加蓋鮮章),提供U盤現場拷貝后退還。
五、投訴相關事宜
各藥品供應商對其他限價掛網品規(第一批)補充申報
最低三省價格產品的申訴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向云南省醫療保障局提起投訴,投訴的事項不得超出已申訴事項的范圍,但基于申訴答復內容提出的投訴事項除外。藥品供應商超過投訴期限沒有提起投訴的,則視為自動放棄投訴權利。
1.投訴資料遞交時間: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17時(法定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接收。
2.投訴資料遞交地址:云南省科發路269號交易大廈619室。
3.投訴人提起投訴時,應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攜帶授權委托書,遞交投訴書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具體內容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的姓名或者名稱、通訊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申訴和申訴答復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3)投訴事項的基本事實;
(4)有關請求及主張;
(5)事實依據。
聯系方式:0871-68393892、65357873
聯系地址:昆明高新區科發路269號交易大廈6樓614、619室
投訴咨詢聯系方式:0871-65301458
附件:附件1:掛網信息確認產品清單.xlsx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格式).doc
附件3:價格梳理產品清單.xlsx
附件4:信息不規范產品清單.xlsx
附件5:信息修改內容匯總表(格式).xls
云南省醫療保障局
云南省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