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對”雙信封”公開招標藥品實行直接掛網采購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號),我省于2017年完成新一輪藥品分類采購工作。其中按照公開招標方式形成的“雙信封”公開招標中標結果于2017年8月7日正式執行,標期一年;并于2018年8月7日起經省藥品招標采購領導小組同意續標一年,現已到期。經研究,決定對”雙信封”公開招標藥品,實行直接掛網采購,依據企業申請,動態增補。具體要求如下:
(一)“雙信封”中標產品轉為掛網采購。對現有“雙信封”公開招標采購中標藥品,自今日起,暫時按以下原則,轉為掛網采購。
1.轉掛網采購藥品價格不高于現行采購價。
2.轉掛網采購藥品價格不高于全國最低3省省級集中采購價格的平均價。
同一藥品取以上兩個價格的低值為參考價。
(二)“雙信封”未中標產品實行掛網采購。對于“雙信封”未中標產品,在申報價格滿足不高于該產品全國最低三個省級集中采購價格的平均價的基礎上,進行動態增補報名,由醫療機構按有關規定,在省醫藥采購平臺與企業自主議價采購。
(三)企業撤網。對公開招標采購藥品,如中止中標資格后,企業因不能滿足我省價格要求申請撤網的,可由企業提交蓋有企業鮮章的撤網申請,遞交至省醫藥采購服務中心,經審核后終止其中標和網上采購資格。對申請撤網的產品,原則上自撤網之日起,暫時不能參加我省藥品動態增補報名,待我省藥品集中采購新政策公布后按新政策執行。
(四)實行價格聯動。對“雙信封”產品,根據全國最新省級集中采購價格動態調整我省參考價格。
江西省醫藥采購服務中心
2019.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