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關于恢復部分藥品網上交易資格的公告
日期:2019/02/21
各市(地)醫療保障局,省內公立醫療機構,有關藥品生產(經營)企業: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意見》(國辦發〔2016〕8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仿制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實施意見》(黑政辦規〔2018〕52號)相關規定,浙江京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規格5mg、包裝14片/盒)已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恢復其在我省
藥品集中
采購平臺交易資格。
黑龍江省醫療保障局
2019年2月19日
< 返回 >